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父母离婚母亲的财产归谁?

一、父母离婚母亲的财产归谁?
  
  
  父母离婚,孩子名下的财产父母无权分配。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异需要分割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他人名下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父母如果离婚的话,属于母亲的婚前财产还是归母亲所有,但是母亲婚后所获得财产需要和父亲进行分割,具体分割金额由双方来进行相关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下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并且在离婚期间,夫妻双方不得转让婚内共同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铁路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交通工具,方便了我们的出行,提高和改善了我们的生活方式。铁路的建设是很重要的一个......


·残疾赔偿金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残疾赔偿金保险公司赔偿吗?是会赔偿的;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


·拾得遗失物之债有哪些
      拾得遗失物之债有哪些特征?拾得遗失物之债有哪些特征?一、遗失物是具体的物。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比如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而且遗失物......


·我国对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对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质量永远是建筑等工程的最重要因素。因此,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国对于工程施工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材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材料有哪些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


·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吗?
      侵犯财产罪就是犯罪分子用某种不正当的手段去夺取公私财物的一种不正当的犯罪行为。侵犯财产罪也分为很多种类型,种类也比较多。而且在刑法中对于辨别......


·银行取得他项权证不放款起诉怎么办
      银行取得他项权证不放款起诉怎么办如果因银行自身原因导致款项不能及时发放,如果贷款合同约定了具体贷款日期,在这个日期之后仍然拒绝放款的话,......


·证据调查模式有哪些?
      证据调查模式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


·被告人在异地怎么起诉
      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


·土地使用权流转评估适用于什么情况?
      土地使用权流转评估适用于什么情况?想要对土地进行开发,首先是要从土地持有者手中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获取之前是要将土地先进性评估的,因为......


·长期股权投资怎么计算
      长期股权投资怎么计算长期股权投资怎么计算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这类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