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发生交通事故有人伤能认全责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有人伤能认全责吗?
  
  
  发生交通事故有人伤是否是全责需要看交警开具出的事故责任鉴定报告。根据肇事方的责任不同,交强险可以赔付的金额也是有所不同的,如果是全责可以获得的赔偿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交强险赔偿问题
  
  
  (一)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二)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三)免责不赔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肇事方与伤者之间的责任比例不是双方来决定的,是需要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于现场进详细的勘察,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详细的询问当时的过程最终开具出事故认定责任书,严格按照认定书上的责任比例对应的赔偿额度进行赔偿即可,多出的赔偿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可以反悔么?
      一、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可以反悔么?放弃继承的公证能否撤销,依据《公证法》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


·网络诈骗10万判几年,量刑标准是?
      网络诈骗10万判几年,量刑标准是?网络世界虽然便利,但是网络世界同样是个虚拟的世界。里面包含着很多东西,有些时候我们不注意就会跌入网络陷阱中去。......


·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方式是什么?
      说起农民工,其实本身农民工所扮演的角色和其他的正常劳动者都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原因,导致农民工在社会生活当中的地位非常不受尊重,......


·一、离婚后女方不出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不出抚养费吗?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女方也需要出抚养费,抚养孩子是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支付抚养费不是男方一个人的事情。一方不履行抚......


·嫌疑人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一、嫌疑人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事实新的犯罪的。得出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结论:一是程序上要统一释义。公安和检......


·劳动者开除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开除有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


·一、东莞醉驾看守所同其他人是否处罚一样?
      一、东莞醉驾看守所同其他人是否处罚一样?东莞醉驾被处罚进入看守所,同期关押的其他人并不一定就是处罚一样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


·一、劳动合同解除办理社保吗?
      一、劳动合同解除办理社保吗?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一、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形式有哪些?
      一、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形式有哪些?有关组织指定监护人既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又可以口头形式通知被指定人,而无须同时通知其他当事人或其它有关组织。根据......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是很多家长十分关心的事,但自己有时候却没空接孩子,但一些不太正规的学校却使用一些不符规定的车辆接......


·什么是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什么是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