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怎么处罚?


  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怎么处罚?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人应将其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性质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不当受益人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而发生,它不在于制裁受益人的得利行为,而在于纠正受益人不当得利的不合理现象。所以,我国民法原则规定:只要有不当得利的事实存在,就必须予以纠正,不需要追问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如何。
  
  
  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此外,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财物,应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诉讼。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捡拾物的情节,不应作侵占罪对待,不能认定为犯罪,不能以刑法惩戒,其行为只能由民事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刑法》第270条明文规定,拾遗拒不交出者,应处以徒刑、拘役和罚金。为防止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我国刑法设立了“侵占罪”,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就构成侵占罪,要受到刑事处罚。
  
  
  犯侵占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遗失物是否应该适用于善意取得
  
  
  遗失物醒来都不是善意取得的一种。善意取得只是在类似物品的销售场所里以正常价格购买。换句话说,你没有理由怀疑你取得这个物品的时候是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益的。才叫善意取得。如果这个东西是你捡来的,那么你应该知道这肯定是别人丢的。必然是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这种情况,要么你别捡,要么你捡了之后交公。否则就不是善意取得,相反是非法侵占。如果对方知道是你捡走的,你拒不归还,且物品价值较大,那么你就构成了非法侵占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的话,那么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且这种行为也会使他人的财产受到严重的损害,如果对方的损失比较惨重的话,那么当事人还要付全部的法律责任,重者可以还会被判刑,所以,当捡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懂得用正规的方法去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安机关延长拘留期限审批的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延长拘留期限审批的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延长拘留期限审批的条件是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都可以......


·售楼书的内容一般都包括哪些
      在具体了解楼盘情况的时候,不仅会看到开发商打出的广告,同时销售人员实际介绍商品房情况的时候,可能会拿出售楼书给购房者阅读了解。需要注意的是售......


·农村或者县城赶集卖高仿的品牌货违法么?
      卖高仿货属于销售伪劣商品,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


·三期女员工合同到期按规定应如何处理?
      三期女员工合同到期按规定应如何处理?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女性权益越来越尊重和重视,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制度也就越来越全面,尤其是对于处在孕期、产期和......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承包期限是多久?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承包期限是多久?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土地承包是现在社会很常......


·合同违约起诉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因为合同违约而产生纠纷的情况其实也是蛮多的,这个时候解决纠纷的途径虽然很多,但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其实很多人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遗赠吗?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遗赠吗?遗赠扶养协议属于遗赠,两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前者需要履行抚养的义务才能够获得赠与,而后者的话并不需要履行履行相关的义务......


·恶意透支形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恶意透支形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恶意透支形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1)数额较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


·信用卡诈骗被害人需要还钱吗
      随着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信用卡诈骗行为也层出不穷。一般来说,信用卡诈骗是犯罪分子使用被害人的身份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的,但如果没有证明是......


·小三能起诉男方重婚吗?
      小三能起诉男方重婚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


·劳动争议仲裁实效制度特征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实效制度特征有哪些一、劳动争议仲裁实效制度特征1、时效中断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