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电子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么?

一、电子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所谓的书面劳动合同,是不是必须纸质。其实不然。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它们都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都属于书面形式。我们在生活中经常见到,在互联网上填写一张表格,其中有一些协议条款,通过点击按钮表示同意,或者打勾表示同意。大量的生活实践表明,这种行为是有效的,表示同意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四条也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该条解释应该同样适用于“书面劳动合同”的解释。二、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哪些?1、在签订合同前,劳动者具备知情权。首先,电子签名文件在被签署时,需要展示文件的内容并转化为可视的PDF文档,劳动者完全可以查看需要签署的电子文本并阅读相应条款;其次,劳动者在使用其数字证书签署文件时,需要经过验证程序,无论是短信验证、刷脸验证或是密码验证,都需要劳动者亲自操作才能进行签署,不存在被人代签的问题。因此,劳动者的知情权是可以得到保障的。2、在签订合同后,劳动者具备持有权。签订后的电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系统保存和随时下载,也可以在签署后下载到自己的手机或电脑里自行保存,这显然不会侵害到劳动者持有电子劳动合同的权利,甚至比保存纸质劳动合同更为便利。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是职工到公司后签订的一份重要文件,关系到自身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要书面方式,这是生效的要件之一。这并不局限于纸质方式,电子合同也行。并且,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可以防止职工将合同不慎丢失,易于保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是怎样的?股权投资所获得收益非常丰厚,那么作为股权投资公司为了能够投资就会有回报,股权投资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它能更好......


·遗嘱公证可以多次更改吗?
      遗嘱公证可以多次更改吗?遗嘱公证是可以更改的,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如何对社会保障法解读?
      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等,是维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到的关系也比较复......


·自书遗嘱资产没了怎么办?
      自书遗嘱资产没了怎么办?自书遗嘱资产没了将不会再发生遗嘱继承的效力,自书遗嘱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这种遗嘱设立形式简便易行,具有较强的......


·工程质量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建筑工程关乎的是国家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国家也从不同的方......


·挪用公款400万最轻判几年
      看具体情节。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因素
      影响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因素如下:(1)侵权人所犯过失错误的严重程度。过失错误是判定成为民事责任的因素之一,对于侵权人因为自己的过错是否需......


·什么时候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什么时候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房子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这就涉及到了建筑业的发展,随着建筑业的发展,这当中就会存在建筑安全的问题,因......


·关于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工作中发生了意外首先是先进行紧急的抢救之后就是商议工伤赔偿等事宜了,而在进行工伤赔偿时不仅需要双方协商还需提供工商鉴定,这是为了能够更好地确......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土地承包是一种家庭承包方式,而对荒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