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实缴制注册资本印花税如何缴纳?

实缴制注册资本印花税如何缴纳?
  
  一、实缴制注册资本印花税如何缴纳?
  
  注册资本印花税,是以在工商登记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缴纳,也就是按股东认缴总额的全额缴纳。
  
  印花税是按实收资本与资公积两项合计的金额万分之五缴纳:
  
  1、比如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实到资金1000万,如果帐上做的实收资本是1000万元的,那就先按1000万元缴纳,缴纳印花税:1000W乘0.05%=5000元。其他资金到位后再按规定缴纳。
  
  2、如果账上做的实收资本是做5000万元的,那就按5000万元缴纳。缴纳印花税:5000W乘0.05%=25000元。
  
  二、印花税的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 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二条 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印花税是属于征收的一种,这也是在注册公司之前必缴纳的一种税钱,对于缴纳的标准就要看当时注册公司的资本是多少了,因此,我们在缴纳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例,不能有任何拒绝和漏缴的行为,不然自己就会负法律的责任。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监护人证明材料有哪些?需要哪些手续?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办理一些业务的时候,有可能会被要求提供监护人证明。什么是监护人证明呢?监护人证明材料有哪些呢?对于您的这些困惑,下面就由我......


·租房交了押金能退吗,租房押金何时能退?
      在租房的过程中,按照惯例租客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房租给房东,作为租房押金的。那么这租房押金是否可以退还呢?如果可以,在什么时候才能退还租房押金......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地区征地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由于城市的发展,利民工程的建设都需要用到土地,所以征地补偿是许多人关心的内容,国家对此......


·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吗?
      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吗?一、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吗?离婚俩个孩子抚养权可以都要,在两夫妻结婚提出法院裁决的案件中法院会根据不同......


·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合同的种类应该包括如下几种:(一......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算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算犯罪?交通肇事逃逸怎么算犯罪?交通肇事逃逸不一定都是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交通肇事......


·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
      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一、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一)接报案和理赔受理1、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


·未成年工临时工工资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工临时工工资规定是什么?如果是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属于未成年工,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依法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且应同工同酬......


·商标授权书怎么写?
      商标授权书怎么写?商标授权书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房产分配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
      房产分配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


·审判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
      审判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一般会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进行数罪并罚。《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