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审查起诉什么时候传唤?

一、审查起诉什么时候传唤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2、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3、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
  
  二、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
  
  《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侦查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4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3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有没有强制力正是刑事传唤与行政传唤的一个本质区别。行政案件中没有太多的其他强制措施,但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有拘传、拘留等较多可供选用的强制措施,没有必要再赋予刑事传唤强制力。
  
  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字时,公安机关是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解决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第174条,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时,公安机关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并没有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时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拒绝签字表明拒绝到案,刑事传唤失败,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其他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传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个小时,同时也严禁规定了,司法人员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形拘禁犯罪嫌疑人。
  
  三、询问证人的法律依据
  
  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所以对证人的询问不应超过12个小时。
  
  另外对证人只能询问,不能传唤。
  
  综上所述,虽然嫌疑人没有被逮捕但并不代表案件结束,是无罪释放的状态,而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时候,如果有必要的那么就可以对嫌疑人进行传唤,但是我国规定对于传唤的情况也是有限制的,而对于相关的证人也只能进行询问,不能传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300万注册资本折价转让的税费缴纳是怎样的
      一,300万注册资本折价转让的税费缴纳是怎样的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金额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


·广东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广东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犯罪人借助互联网实施的诈骗犯罪。刑法虽然规定了诈骗罪的量刑幅度,但是最高人民......


·一、醉驾初犯要坐牢吗?
      一、醉驾初犯要坐牢吗?是否会坐牢,是根据已经造成了的社会危害来加以确定的。二、酒驾的危害: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


·遗弃被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吗?
      遗弃被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吗?一、遗弃被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吗?是会丧失继承权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


·首付款的缴纳
      首付款的缴纳通过中介购买的二手房,一般是要签两个合同的,即与房屋产权人所签署的《买卖契约》,还有与中介公司所签署的《房产中介合同》。房产中介......


·公司可以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吗?
      公司可以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


·建筑钢材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建筑钢材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建筑钢材是很多建筑工程都会使......


·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有哪些
      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有哪些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可以在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


·一、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法律保护吗?
      一、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法律保护吗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


·一、回迁房产权问题是什么?
      一、回迁房产权问题是什么?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