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审查起诉阶段强奸罪法律意见书必须自己提交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强奸罪法律意见书必须自己提交吗?审查起诉阶段强奸罪法律意见书不是必须要自己提交,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书写并提交给法院。审查起诉阶段主要就是案件进入检察院,这阶段检察院开始介入了解调查案情,也会对犯罪嫌疑人人进行讯问,还会讯问证人、被害人等。如果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不足,一般会退回补充侦查。二、相关内容拓展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 1月 1.5月 1月 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 6.5=8个月。3、审查起诉阶段的审限,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理论上,如果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退补两次再上报上级检察院,那么留给上级检察院的审限就只有1.5月,而上报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难、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也相对较多。而且,这种案件一般不能采用改变强制措施的变通规定,如果由于审限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顺利诉讼,就太遗憾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强奸罪并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的,当事人有权为自己进行相应的辩护,这个动作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进行,但是建议最好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为当事人进行辩护能够更好的提高辩护的成功率,辩护意见书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书写,当事人要全力进行配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开车子撞到行人,我这边没有责任,还需要赔偿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离婚后财产还能要回么?
      离婚后财产还能要回么?离婚后财产还能要回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监外执行期间死亡了要通知执法人员吗?
      监外执行期间死亡了要通知执法人员吗?要通知的;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而对于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有哪些?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公司资本不足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


·一、老公的前妻起诉要抚养费合理吗?
      一、老公的前妻起诉要抚养费合理吗?老公的前妻起诉要抚养费不合理,夫妻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但如夫妻关系结束,则不存在抚养义务,可不给抚养费,如以......


·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监视居住只是限定了被告人的活动区域,并对被告人在此活动区域内的行动自由加以监视......


·非法侵占集体土地使用权违反了什么规定?
      非法侵占集体土地使用权违反了什么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任何人呢不得非法转让、侵占任何属于个人的,或者集体的土地。但是在日......


·医疗费用的赔偿。根据住院期间
      医疗费用的赔偿。根据住院期间,医院出具的收费单据为标准,确定医疗费用赔偿的金额,这其中也包括做检查、鉴定以及后期康复训练等发生的费用。二、......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否可以多分财产?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否可以多分财产?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不是可以多分财产的法定条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


·绑架罪加重情节是什么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其实都是有加重情节的,如果满足了加重情节的规定,那么对行为人的处罚就会相应的加重。当然,不同犯罪的加重情节不同,那么......


·单位因员工残疾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行?
      单位因员工残疾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并导致残疾,用人单位就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显得不近人情?事实上,在劳动合同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