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是什么(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二、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吗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身意志而放弃犯罪的行为,所谓出于自身意志,是指犯罪分子出于自身认识的主观因素,而非出于非主观因素的外在因素而自动放弃犯罪的。如某人意欲行凶杀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出于自身原因而放弃了行凶杀人的犯罪行为,某人的行凶杀人犯罪行为目的未达到,未达到目的的原因不是外在因素所致,而是在完全有条件达到行凶杀人的犯罪目的之前,出于主观原因而自动中止,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中止一般是出现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以及犯罪结果发生这几个过程中,若是在此之外实施的中止行为,就不能按照犯罪中止来认定。当然,有人也在咨询,如果是行为人自己主动的放弃实施犯罪,那这样还能不能按照犯罪中止来认定?若此时自动放弃犯罪,同时也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那其实也是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肇事逃逸至人双腿骨折是重伤吗?
      肇事逃逸至人双腿骨折是重伤吗?腿部骨折一般是十级伤残,轻伤一级,算轻伤。十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10万-16万(不含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


·工地宿舍死亡算工伤吗?
      建筑工地发生的宿舍死亡事故,不得作为工伤事故处理,以作为工伤事故处理:在工作时间内及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意外受伤的人士。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


·员工辞职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员工若想要辞职,那么也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的,否则构成违法辞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在辞职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员......


·2023名誉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名誉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


·农村土地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地可以继承吗?1、农村土地承包地不可以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


·相邻纠纷中适格性被告有哪些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被告一般应是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承租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等。特别提示:1:房屋为产权房的,根据房产证上的产权人确认......


·发行私募基金的资格有什么要求吗
      发行私募基金的资格有什么要求吗?一、发行私募基金的资格有什么要求吗?设立私募基金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1、实缴资......


·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特征是什么
      无论是怎样的刑事犯罪,这肯定都是有犯罪主体的。只不过我国法律中规定,有的罪名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当然还有那种既可以由自然......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的当事人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律问题。合同无效以后会导致很多纠纷产生。那么合同无效后......


·自己的著作权可以放弃吗?
      自己的著作权可以放弃吗?自己的著作权是可以放弃的;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该权利......


·离婚房产公证的办理前提
      离婚房产公证的办理前提离婚产业公证是指夫妻两边对离婚产业达到协议,到公证处处理离婚产业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产业切割协议在收取离婚证后自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