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劳动合同薪资变更协议中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薪资变更协议中需要包含哪些内容?1、劳动合同薪资变更协议中需要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变更前后的薪资,薪资从来就是劳动合同中的关键,变更劳动合同一旦涉及到这方面,就要格外仔细和慎重。单位调整员工的岗位和工资,应该有充分合理性。2、如果员工对单位的薪资变化不理解,可以直接询问公司调整你的岗位及工资的理由。如果对公司的理由并不认可,建议和自己的上司作一些沟通。公司内部确实无法解决此事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如果你自己主动辞职,是不能获得补偿的。二、劳动合同的变更可以有哪几种变化形式1、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于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有约定,变更任何部分都需要实际履行中的双方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过这种方式解除,单位要根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2、工作地点变更《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工作地点。这一规定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履行地,避免双方对工作地点的理解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双方未成达成劳动合同变更的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案例中用人单位并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到员工,所以你可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薪资是职员愿意给用人单位工资的原因,若是其在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对于自己的薪资不满意,此时有可能会提出变更薪资的请求,此时其上司会审核,然后在限定规定期限内批复,对于认定其已经满足了加薪的条件的,此时会拟定书写的加薪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医学上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有哪些
      在医学上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有哪些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


·撤销仲裁裁决是特别程序审理吗
      撤销仲裁裁决是特别程序审理吗一、撤销仲裁裁决是特别程序审理吗?请求撤销仲裁裁决不适用于特别程序审理,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法定的。《中......


·企业债券怎么买卖?如何进行买卖?
      企业债券怎么买卖?如何进行买卖?企业债券怎么买卖如何进行买卖1、一级市场:网上申购网下配售投资者在一级市场投资公司债时,网上认购一般是按"时间......


·如何避免法院管辖权异议
      如何避免法院管辖权异议一、严格审查立案条件,从源头减少管辖权异议案件。对于在该院立案的案件,应当认真审查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尤其对于合同纠......


·一、醉驾一定会吊销驾照么?
      一、醉驾一定会吊销驾照么?肯定或吊销驾驶证的,而且可能还会被按刑法处理。如果醉酒情况严重,危害交通秩序的将会吊销驾驶证。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特殊职务发明所有权归谁?
      特殊职务发明所有权归谁?特殊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单位所有,专利授权后,单位获得专利权。《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


·起诉离婚要什么条件,有哪些
      向法院起诉离婚相较协议离婚的要求更严,首先就必须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不然的话肯定是无法离婚的。那么具体来说起诉离婚要什么条件?换句话说,起......


·一、按照法律规定醉驾最低判几个月?
      一、按照法律规定醉驾最低判几个月?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


·破产清算债权顺位是怎样?
      破产清算债权顺位是怎样?一、破产清算债权分配顺序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


·如何回答精神病司法鉴定问题?
      现如今,很多人在触犯法律法规时,会声称自己是有精神相关的疾病,希望以此使自己的刑罚受到减免。但是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为了维护正常的秩序,相关部......


·想立遗嘱但立遗嘱人不认字怎么办
      想立遗嘱但立遗嘱人不认字怎么办一、想立遗嘱但立遗嘱人不认字怎么办?立遗嘱人不认字的话立遗嘱的方式还有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公证遗嘱。《中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