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查封和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一、查封和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不适用,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经他字第8号复函明确指出,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二、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2)在许多破产案件中,特别是国有或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将房屋建筑物结合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整体转让进行变现的情形较多。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购买人可能会考虑自己购买的土地因附着有租赁关系,不利于自己的开发利用,由此影响破产财产的变现。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一般是只能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而对于动产或者抵押查封的财产是不可以适用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租赁物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在作出合法的认定后决定是否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变更说明函的书写格式
      公司变更说明函的书写格式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函1、公司名称变更说明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将“___公司”名称从___年___月___日变更登记为“___......


·因修路要逆向行驶摄像头会关吗?
      因修路要逆向行驶摄像头会关吗?一般不会关闭的,但是,因修路而造成车辆逆向行驶违章罚款可向交管部门进行申诉。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


·一、汽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汽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汽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如下所述: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


·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
      要是婚姻中的一方或双方是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则这样的婚姻会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不过要想撤销这样的婚姻,还需要有权利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无过错原则适用的情形是什么
      无过错原则适用的情形是什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


·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是多久?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应当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意外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量,自定残之月起......


·怎么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资质
      要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之前就选择开盘销售的话,这就属于法律中规定的预售,此时为了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就需要开发商达到了预售资质的,......


·债务人欠钱不还还失踪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还失踪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哪几种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哪几种在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的时候,如果仅仅说工程质量问题不合格是非常笼统的。其实在我国建筑行业,将工程质量的问题详细的......


·离婚儿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虽然解除了夫妻关系,但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因此解除的,因此该抚养孩子的还是要继续抚养。而这个情况下,要是家里仅仅只有一个孩子,也就注......


·查封标的物能否作为诉讼标的?
      查封标的物能否作为诉讼标的?审判机构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发现已经被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中止审理;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