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母亲与继父离婚继父财产能否继承?

母亲与继父离婚继父财产能否继承?母亲与继父离婚继父财产能继承,毕竟在这种状况之下,形成了事实的抚养关系,可以作为子女继承,家里只剩下子女和继父的情况下,应当由子女和继父根据实际平等的分配遗产。在法定继承程序中,各个继承权人可以就遗产分割的问题进行交涉,交涉未果的诉讼解决。法定程序的遗产分割原则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割。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份额。继承人之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二、司法解释1、被继承人去世后,在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被继承人的父母、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其遗产予以分割。2、如果问题所描述的“继父”,并未与被继承人(当事人的母亲)办理结婚登记,且双方是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同居的,不具备成为被继承人法定第一继承权人的权利。如果问题所描述的“继父”的子女,与被继承人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也就是“继父”与被继承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继承人帮助“继父”抚养照顾其子女了,其子女有权以被继承人继子女的身份参与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家对于遗嘱继承这个问题可能了解的比较浅层次,比如说有一些涉及到离婚之后再次结婚的继父母的这样一种状况,如果已经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了这样的一种法律关系,就可以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婚生子女如何证明父子关系?
      非婚生子女如何证明父子关系?出生证明并非直接证据,尤其是在司法领域,这个根本不能成为证据,这个一般只是产妇入院时随便填的,医院也不会去验证。......


·山东省高温补助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安抚职工的情绪,更好的保障人权,国家相关部门颁布并实行了高温补贴政策。近年来环境温度呈现出日益上升的趋势,高温补贴政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


·网络贷款金融诈骗了应怎么办?
      网络贷款金融诈骗了应怎么办?在当今社会,网络环境中存在着很多不安全的因素,风险很大,很多人因为轻信网络上的诈骗分子而使自己的钱财受到损失,使......


·当事人开庭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在我国醉驾没有违章交强险赔偿吗?
      在我国醉驾没有违章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


·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判刑?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


·保证通信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保证通信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通信工程也即弱电工程,也是一种专业课程的名称,若通信工程的质量存在瑕疵,那么会导致网络堵塞等。通信工程涉及物理......


·三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三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之......


·绑架罪适用缓刑吗,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绑架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的一种犯罪,犯罪分子构成绑架罪后,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曾经很多人都问过我们,构成绑架罪后,必须被关押在监狱吗,可不可以......


·监外执行医学鉴定申请书提交给谁?
      监外执行医学鉴定申请书提交给谁?一、监外执行医学鉴定申请书提交给谁?监外执行医学鉴定申请书提交给执行刑罚的司法机关,司法鉴定的流程太具体如......


·怎么确定专利权的归属?
      怎么确定专利权的归属?一、什么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是指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类型专利权人包括三种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