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最新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二、补偿安置范围、标准和途径
  1、 补偿安置的地上房屋应具有合法审批手续、证明材料或符合相关规定。对拟征地通知书发布以后,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或对房屋及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不予补偿。
  2、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3、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征收地上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房屋产权调换安置和迁建安置。
  三、房屋等附着物评估
  1、房屋等附着物在补偿中需要评估的,评估机构由被征地范围内的房屋等附着物所有权人在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受委托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所有权人共同决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驻城区、开发区国土部门按照确定结果委托评估机构。
  2、 房屋等附着物补偿价格评估时点,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评估程序和技术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 评估机构应当作出评估报告。在房屋等附着物评估过程中,被征收人不配合、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拟征地通知书发布后相关部门的调查登记材料和影像资料进行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
  4、 评估报告应在被征收房屋等附着物所在村显著位置公示7日。公示期间估价师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公示期满后,驻城区、开发区国土部门应当将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逐户送达。
  5、 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评估机构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复核结果并送达。
  四、争议解决
  1、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2、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征收土地的,以及所有权人已经依法得到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和房屋等附着物的,由市国土部门书面责令所有权人交出土地和房屋等附着物;在责令交出土地和房屋等附着物搬迁期限内仍不搬迁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长春市实施的征地行为,同样为了保证群众的利益,政府也根据实情制定了有关补偿标准,不让群众受损。长春市以下的各区都按相关规定执行,若执行中就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有问题,或者你的征地补偿不是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实施的,网的我们建议您最好先向律师寻求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身和政府部门的纠纷问题,保证自身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案外和解并履行义务的第三人是否负连带责任
      不会。原告诉前已经与第三人达成赔偿协议,只要该协议是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且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协议应该合法有效。既然第三人在诉讼前已......


·国有土地使用证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证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工业用地五十年;2......


·提醒各位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需要一步一步的来,而对于每个步
      提醒各位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需要一步一步的来,而对于每个步骤,其实购房者都是应当事先了解清楚的,不然就有可能给自身造成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个......


·骨折是伤残吗
      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其一、有专门的工伤鉴定机构鉴定完并且出具鉴定书的,则算伤残。其二、没有专门的工伤鉴定机构鉴定完并且出具鉴定书的,则不算......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有哪些?1、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承包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根......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是什么?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是什么?现实生活中,如果需要打官司,一定要提供具体明确的证据,包括物证和人证。人证无论在什么案件中,无论是刑事案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要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要提供什么资料?工伤认定材料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


·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办?
      我们知道,当一些企业首先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是要支付赔偿金的,而赔偿金的支付有其具体的标准,按劳动合同解除性质不同来赔偿,那么,......


·怎么调整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
      怎么调整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协议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协议离婚中先是由离婚夫妻对财产的分割作出协商处理,但实践中可能出现一方为了多获得财产,而在分割之前将财产转移的情况。如果在婚后发现了,那么......


·汇编作品著作权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汇编作品著作权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