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实际高空坠物有多危险?

高空物体,如果坠物,由于距离地面比较高,故而可能会导致的危害程度是比较大的,但是具体高空坠物有多危险,很多业主是不了解的,故而高空坠物事件一直都时有发生,为了减少此类行为的发生,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之后,进行整理。
  一、根据实际高空坠物有多危险?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颅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颅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
  二、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2、注意检查房屋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3、购买高空坠物险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4、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5、尽量走内街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三、高空坠物赔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故而造成的损害是比较大的,若是导致了他人的权益受到的侵害,那么在不知道是哪方主体实施的侵权行为的情形下。整栋楼的业主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责任的,具体需要支付多少赔偿金,需要根据事实情况加以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嫌疑人自首是酌定量刑情节吗
      嫌疑人自首是酌定量刑情节吗一、嫌疑人自首是酌定量刑情节吗?自首不是酌定量刑情节,自首属于法定量刑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单方允诺与好意施惠的区别是什么?
      单方允诺与好意施惠的区别是什么?单方允诺是具备有偿性质的约定,受法律的约束,好意施惠则是无偿自愿的赠与,不受法律的约束,更多从人道主义出发。在......


·去银行领取他项权证后何时放款?
      去银行领取他项权证后何时放款?如果是购买二手房需要办按揭的,在向银行提出申请后,确认征信无问题后,银行确定受理,需要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子......


·集资诈骗和传销的区别是什么
      现在社会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各种犯罪手段也是多种多样。在以前,犯罪分子获得非法金钱的途径就是去抢劫家里。您的生活水平提高后,这种现象就减少了......


·在侵犯财产权案件的国家赔偿中有哪些审理程序?
      国家赔偿案件,对于不同的类型的赔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不论是对于侵犯财产类的案件还是其他类型,我们一般都是需要经过一定的审理的。那么,在......


·前夫一直骚扰能量刑吗
      前夫一直有骚扰的情况并不一定能判刑,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行为判断:1.如果骚扰的程度不高,可以选择报警处理,由警察负责协调,或者采取训诫。2.......


·销售假药怎么移交公安机关?
      销售假药怎么移交公安机关?销售假药移交公安机关时需要连同案件的一切证据一起移交,卖假药移交检察院会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只是审查案件的事实是否清......


·新民法总则1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总则1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


·只有护照可以去香港吗
      不可以。办理港澳通行证要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由本人身份证及照片还有照片的回执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


·婚前财产继承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继承怎么分配?婚前财产一方死亡需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来分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