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国庆曲江醉驾车祸肇事者承担什么责任?

一、国庆曲江醉驾车祸肇事者承担什么责任?国庆曲江醉驾车祸肇事者承担承担全部责任。1.民事方面:行人的医疗、误工等一切费用及造成他人车辆损坏的修复费用,都由肇事者承担。2.刑事方面:15日以下拘役,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酒精含量130mg/100ml-150mg/100ml,在拘役1-2个月内量刑)。二、重庆酒驾处罚标准: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月。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含>以下的)处以8日至10日拘留,暂扣驾照5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③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处以13日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记12分。④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暂扣驾照3个月,并处500元罚款,记6分。⑤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3日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12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记6分。⑥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发生普通交通事故,处1-2000元罚款,6个月以下拘役,吊销驾照5年。如果造成行人重伤,则构成交通肇事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吊销驾照终身。综述,在我国醉酒驾车是会受到重罚的,一般而言酒驾在者会被默认为事故责任方要赔偿受害者并受到相关刑事处罚。因此,我们建议醉酒的朋友最好通知家人来接或者请为喝酒的朋友相送,以此避免交通醉酒事件的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间谍罪的主体可以是什么
      间谍罪的主体可以是什么一、间谍罪的主体可以是什么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


·亲子鉴定能强制进行吗
      不管当事人是出于怎样的目的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的,此时都必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来进行操作。法律中规定做亲子鉴定要交纳鉴定费,最高不超过2500元。那么实......


·民法总则对自然人的规定有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一、《民法典》对自然人方面规定是什么?1、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从出生......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有哪些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有哪些?电气工程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气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会影响整个工程的交付使用。一般来说,电气工程都是由......


·我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
      我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


·遗嘱执行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遗嘱执行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1、遗嘱审查权。遗嘱人要忠实执行遗嘱,就必须首先掌握遗嘱中对各项处分的真实涵义以及遗嘱是否真实合法。如遗嘱人是否有......


·离婚买卖房子监护人是否有资格单独处理?
      离婚买卖房子监护人是否有资格单独处理?婚时房子给了孩子,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属于未成年子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或财产......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我国时有发生,那么这一违法行为是否会在个人档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我国时有发生,那么这一违法行为是否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记录呢?这是很多人都很关心的问题。因为这关系到当事人以后的工作等重要的问题......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企业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提前通知金),标准是本......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如何规定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如何规定的?土地使用,从我们新中国成立之前到成立之后,一直都是一个很重要的话题。土地使用权一般跟我们的国家、企业、个人等......


·法律规定遗嘱哪里公证?
      遗嘱哪里公证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