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们都知道在日常的生活中

我们都知道在日常的生活中,一些不遵守交通法规行车的人,是特别容易出交通事故的,还有的人为了逃避责任肇事逃逸,这是违反了最基本的交通法,那在逃逸之后交强险会不会赔偿呢?一般来说肇事逃逸不在交强险的免责里面,因此,交强险是会赔偿的,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交通事故交强险的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可以这样说,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 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 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交强险赔偿的费用包括: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驾驶员肇事逃逸的话,那么交强险是一定要进行赔偿的,是不在免责的范围内的,但肇事者在无证驾驶或者醉驾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交强险是不会理赔的,所以,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尽量的少出一点交通事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婚前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婚前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婚前财产是不会参与分割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隐藏......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一、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


·开发区如何成立私募基金?有哪些流程
      开发区如何成立私募基金?有哪些流程一、开发区如何成立私募基金注册私募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


·亲自手写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亲自手写遗嘱不公证有效吗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形式之一。自书遗嘱不去公证,只要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


·二婚一方婚前隐瞒病情离婚财产
      随着离婚率的不断升高,二婚的现象也越来越多。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有一种就婚前隐瞒病情结婚的情形,婚后知道一方生病,最终提出离婚,但是对于......


·偷拍算侵犯他人肖像权吗?
      偷拍算侵犯他人肖像权吗?偷拍算是侵犯他人肖像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一、遗嘱公证能否反悔变更?
      一、遗嘱公证能否反悔变更?公证遗嘱可以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


·刑事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刑事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一、刑事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适用刑事指定辩护的情形主要有:(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1、被告人是盲、聋、......


·一、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公司拖欠工资该找哪个部门
      公司拖欠工资该找哪个部门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