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质保书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工程质保书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一、工程质保书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 质量保修期
  
  (3) 质量保修责任;
  
  (4)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二、工程竣工后回访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应主动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工程使用过程回访,知晓自己所承担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质量缺陷,便于双方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决提高。
  
  2、回访时间为质量保修期开始后每月回访一次,直至质量保修期届满。
  
  3、回访对象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三、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甲方责任。
  
  四、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费,不收取人工费)。
  
  2、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的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
  
  3、在保修期内,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违约赔偿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质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
  
  (2)乙方对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材料更换情况,则所更换设备、材料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拖延,推诿而导致业主一切损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时,而相关质保金总额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访记录,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责任,最终以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为准,若无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甲方将拒付应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也会开展各类的工程项目,因为每个工程的质量安全都与使用方的安全有关,所以国家对工程质量安全也是十分的重视,在工程结束后,也会需要由相应的企业来进行验收,当发现了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时,也会需要施工方及时进行修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终止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终止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关于合同在签订成立之后,其实也是可能根据不同的情况,出现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的。当然这二者实际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太......


·贩卖高价口罩怎样处罚
      高价售卖口罩涉嫌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规定,会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经......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


·2023年欠债人跑了怎么办?
      2018年欠债人跑了怎么办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


·商标抢注诈骗标准是什么?
      商标抢注诈骗标准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


·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
      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来说除了双方的财产很重要之外,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中的某一方在获得抚养权之后是需要对孩子进行赡养的同时在今后的日......


·春节放假安排是怎样的
      春节放假安排是怎样的一、春节放假安排是怎样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春节的放假安排为: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


·一、成都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成都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伤者职工受伤后,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个人在受伤后一年内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


·湖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政府有权对国有土地进行征收,但是需要支付想要的安置补偿费用。每个省份都必须依据本省的实际......


·一、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一、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


·建设工程征用土地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征用土地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土地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