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1、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4、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5、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6、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7、协议离婚所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受害方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显失公平不能成为推翻财产分割协议的理由。8、有证据证明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受害方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判决少分或者不分给加害方。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离婚财产和离婚债务的认定和分割,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由于其产权的关系,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和处理的, 但相关情况的认定还可以通过财产保全来进行认定,并按照规定的情况来 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民法总则隐形代理的形式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隐形代理的形式包括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隐名代理的形式包括哪些?隐名代理......
·民法总则时效计算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时效计算的详细规定是什么?我国在法律制度当中专门规定诉讼时效,本意上就是为了能够督促相关权利人能够避免因为时间过久而导致某些权益得......
·合同法中撤销权行使方式的规定有哪些?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法中撤销权行使方式的规定有哪些?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在合同法中,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债权人有权利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
·并购基金风险控制的措施有哪些
并购基金风险控制的措施有哪些并购基金风险控制并购基金运营风险是指基金净值损失的风险、基金收益达不到基金投资人预期目标的风险和基金投资人收益......
·认定办理离婚登记无效的情况
认定办理离婚登记无效的情况一、认定办理离婚登记无效的情况1、一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2、二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自由;......
·药店采购员劳动合同盖什么章
药店采购员劳动合同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
·复婚的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复婚的手续应该怎么办理1、提交申请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2寸......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我们在平常的生活过程中,经常因为各种原因签署多种多样的合同,例如租赁合同,雇......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障,也是对公民行为的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障,也是对公民行为的一种规范,每一个公民都有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总有一些人,不按照国......
·加班4小时工资如何计算
加班4小时工资如何计算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
·怎样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怎样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一、怎样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有要求,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