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羁押期限届满看守所是否应通知办案单位?

羁押期限届满看守所是否应通知办案单位? 一、羁押期限届满看守所是否应通知办案单位?
  看守所在被逮捕人犯的法定羁押期限到期的前七天,应当向办案机关发出《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对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报送《人犯超过法定羁押期限报告书》,同时抄送办案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
   二、哪些情况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三、人民法院审理阶段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一审案件的羁押期限是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法院二审案件的羁押期限是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讲到这里,相信您对羁押期限届满看守所是否应通知办案单位已经有了答案。根据规定,看守所要在羁押期限到期前七天,告知办案机关。如有特殊情况,如案件复杂等,办案机关可申请延长羁押,但是这必须通过严格手续办理,不得无故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可是现实生活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似乎很常见担保合同,担保人这样的概念,那么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知道担保人是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利益......


·债务人虚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处理?
      债务人虚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处理?债务人虚假离婚逃避债务向法院说明提供相关证据。虚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是判断债务人是否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状受理收费多少钱?
      离婚问题一直以来是很多人所关注的问题,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逐渐增加,也就意味着离婚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在婚姻法中有关于......


·遗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关于子女不赡养老人或者父母抛弃残疾婴儿的报道时有发生。在这些案例中,有些当事人因为情节严重触犯了刑法,构成遗弃罪。和其它犯罪活动......


·企业并购成本是什么,如何减少?
      企业并购成本是什么,如何减少?一、并购成本的内容并购成本具体包括:交易成本、整合成本、机会成本。1、交易成本第一是信息成本:并购方必须......


·欠钱法院强制执行不还怎么办?
      欠钱法院强制执行不还怎么办?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话,不会不还的。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话,法院就会冻结他的财产,然后把他的财产给你还他欠你的钱。应该......


·个人信息泄露的后果是什么
      个人信息泄露的后果是什么个人信息泄露的后果是什么1、垃圾短信源源不断?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无怪乎央视连续在两个3·15晚会上将垃圾短信进......


·破产和解的程序是什么?在线咨询 > 一、破产和解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和解的程序是什么?一、破产和解的条件有哪些?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和解程序的申请,必须符合以下三项条件:1、和解的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具备破产......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代通知金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代通知金是怎么规定的所谓代通知金,也叫提前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


·单位辞退员工能否申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
      单位辞退员工能否申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顺延吗
      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顺延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