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募集对象人数限制具体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募集对象人数限制具体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募集的定义
  私募基金募集是相对于公募募集而言,是就证券发行募集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募集和私募基金募集。
  二、私募基金募集对象人数限制
  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发布了第105号令《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基金的募集人数做出了限制,其指出公司制、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数应当受《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的约束而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过200人),而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在目前无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应当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也就是说,“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可最多不超过200人,突破了公司制、合伙制基金的50人限制。这一突破,对于基金参与主体,特别是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服务机构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在做大基金规模的同时,也将使更多投资者收益。
  三、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要求
  私募基金面向的是合格投资者,要求投资者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不得向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和推介。
  协会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警惕以下公开报道、宣传私募基金业绩的行为:
  四、私募基金募集被禁止的宣传方式
  1、是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公众传播媒体,或组织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活动,以及通过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单只基金业绩等基金信息。
  2、是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堪称神话”、“一骑绝尘”等误导性措辞和陈述。
  3、是在公众传播媒体上公开披露单只私募基金业绩,公开发布私募基金排名、评级结果。私募基金业绩的比较应采用全面、客观、可验证的数据来源,应用具有可比性、公平性、独立性的方法。协会近期正在对基金评价业务的自律规则进行评估,探索建立覆盖公私募基金的基金评价标准和行为规范。
  私募基金募集对象人数限制不同的私募基金组织形式有不同的人数限制,这个具体要看是什么组织形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另外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宣传方式,注意区分私募基金开宣传。一经发现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在量刑期限上可以适用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


·民法典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什么?一、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什么?1、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


·交警队取保候审流程要多长时间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批准取保候审,一般申请三天内给以答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


·兰合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兰合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时代在不断的变化,社会在不断的发展。现如今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同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就会依法对集体所有土......


·协议离婚之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怎么办
      协议离婚的时候,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由当事人自由协商一致之后确定的,只要此时协商约定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中的规定,那么就认为是有效的。但要......


·工伤死亡赔偿计算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计算标准(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


·合同生效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合同生效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合同作为我们日常生活经常接触到的......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类型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


·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需要履行一定的转让的手续,国家作为国有......


·一、工伤待遇争议调解创新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伤待遇争议调解创新的程序是怎样的?开始阶段: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仲裁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