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能投不良资产吗

私募基金能投不良资产吗一、私募基金能投不良资产吗私募股权可以投不良资产,而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设立不良资产投资基金从事“债转股”是一个比较大的趋势。《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企业不良资产转让要缴税吗根据相关规定,资产公司除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业务外,从事其他经营业务或发生本通知未规定免税的应税行为,应一律依法纳税。对资产公司销售转让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当依法按5%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三、清收不良资产收入要交增值税吗如果是银行清收不良资产收入,不需要交增值税。因为银行本身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私募基金是可以投资不良资产的,在二级市场,通过设立资产管理类的公司投资不良资产。不过也有一个问题:投资不良资产的风险还是比较高,当然相对来说,可能也是一个投资风口。在未来,私募基金投资不良资产或许是投资的一个飞跃点,但是同时也是一个大风险。以上就是“私募基金能投不良资产吗”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赔偿主体是谁?
      实践中,医务人员可能会由于过失从而导致患者身体上的损失,因此,患者可以向医院方面提出一定的赔偿。由于是医务人员导致的医疗事故,因此许多人会认......


·怎样申请版权著作权
      1、材料要求: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


·土地使用权证抵押贷款应该注意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证抵押贷款应该注意什么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监护人被批捕变更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
      监护人被批捕变更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其次,......


·《民法典》第188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188条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典》第188条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


·一、车卖给车贩子没过户有违章了怎么办?
      一、车卖给车贩子没过户有违章了怎么办?车卖给车贩子没过户有违章了一般都是处罚之前的车主,处理违章到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需驾驶证持证人本人......


·不动产抵押生效要件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生效要件是什么一、不动产抵押生效要件是什么①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解除合同的情形(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


·一、土地使用权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


·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
      土地少批多占,多占的土地将会如何处置?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之前,征收方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制订征收方案确定征收范围......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