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未成年工指什么?

当前,不少高中生、大学生都会利用空余时间,打工、做些兼职,既能赚取零花钱,又能积累必要的社会经验、为踏入社会做准备。可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讲,雇用这部分未成年工是否踩踏了我国法律规定的禁区呢?下文中,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说明下未成年工指什么,不能从事哪些劳动。
  
  一、未成年工简介
  
  未成年工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而童工是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1994年12月9日 劳部发[1994]498号)
  
  二、未成年工的劳动禁区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未成年工指年龄在16到18岁之间的劳动者,相信您都已清楚。这个年龄段的劳动者并非不能进入社会从事劳动,而是国家处于安全健康等因素考虑,为其划定了许多劳动禁区。用人单位必须主动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白哪些工种、工作内容是未成年工不允许进入的,否则一旦被发现,将受到法律惩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
      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教师拘役实刑不是一定开除的,拘役不是有期徒刑。教师被判处拘役,不会被开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受到剥......


·新婚姻法未婚生子对公务员的工作有影响吗?
      由于中国对婚姻自由的开放观念,现在都流行以同居代替结婚,导致多数未婚生子的情况发生,普通人也许认为未婚生子的现象并不见怪,但是对于国家的工作......


·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
      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学生出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学生出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学生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成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是一样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


·新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读是怎样的?
      新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读是怎样的?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分别站在不同的立场,因此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是在所难免的。在双方发生纠纷......


·从批捕了多长时间会判刑
      一、从批捕了多长时间会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


·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探视权
      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探视权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出现下列原因时,探望权将会终止:1、被探望人死亡;2、探望权人死亡;3、被探望人成年。......


·关于审理侵犯名誉权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审理侵犯名誉权纠纷怎么处理?一、关于审理侵犯名誉权纠纷怎么处理?审理侵犯名誉权纠纷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哪些
      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


·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配?
      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配?如果婚内有出轨行为,则在财产分配上法院是偏向于无过错一方。但如果是女方出轨的话,毕竟女方的经济能力是偏低,法院在判决财产......


·我国刑法对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一、我国刑法对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