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是怎样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是怎样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那这个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验范围是怎样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是怎样的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二)发放贷款;(三)受托发放贷款;(四)受托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
  
  (一)执法内容及期限
  
  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各类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
  
  1、名称预先登记,3个工作日;
  
  2、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京暂住证、劳动用工证、进京经商证明及初中以上学历证明;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5)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可以说这样的公司是没有从事实业的,而是属于金融方面的公司。一般为其他需要融资的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使其可以比较容易的获得相应的担保。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
      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实践中,要是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


·一般开垦荒地使用权归谁?
      一般开垦荒地使用权归谁?开垦荒地使用权归开垦者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我国的所有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当地政策鼓励开荒,......


·欠钱2023不还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征收程序是什么?
      在还没有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前,社会抚养费屡屡成为热议话题。社会抚养费其实是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分配以及为了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适当为政府,......


·因为男方过错 起诉离婚女方要求赔偿吗
      一、因为男方过错,起诉离婚女方要求赔偿吗?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


·诈骗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怎样的
      诈骗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怎样的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


·信用卡诈骗额度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如今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信用卡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如果信用卡使用不当或者非法使用信用卡会产生不好的后果和影响,并且不法分......


·未成年孩子尚小如何立遗嘱
      未成年孩子尚小如何立遗嘱一、未成年孩子尚小如何立遗嘱需要由孩子的实际抚养人做财产代管人。只要订立的遗嘱是符合法定条件的,那么该遗嘱就是有......


·十年以上工龄解除劳动怎样赔偿?
      十年以上工龄解除劳动怎样赔偿?一、十年以上工龄解除劳动怎样赔偿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要支付十个月工资作......


·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一、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1、赠与合同......


·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吗
      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吗一、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吗?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人身权的法律特征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