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今年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如如何确定的?
一、济宁今年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如如何确定的?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如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一次性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济宁今年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受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孩子的实际需求的影响,但孩子父母的支付能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确定孩子的抚养费之后,双方可以协商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对于没有能力支付的,可以用实物作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关系处理方式有哪些?
实践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案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各自的立场,同时都想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双方的利益不平衡,就......
·矿山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矿山股权转让协议范本矿山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址:根据国务院......
·被告没有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支付律师费吗?
在社会上满足得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有很多,但并非这些所有的主体都会得到法律援助,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若被告没有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支付律师费吗?在......
·快递赔偿法律法规
快递赔偿法律法规网购业的发展也带动了快递业的迅速发展。由于多个快递公司的竞争,一些快递公司在不能保证快递质量只保证速度的情形下来吸引顾客。这......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保险划痕险什么意思?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会推销保险,保险的购买人是必要的,但是也需要慎重的选择,因为不同种类的保险,他所赔偿的范围还有就是,自己的需要都......
·私募基金资格认定条件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资格认定条件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认定条件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
·立案侦查阶段被害人能请律师吗
立案侦查阶段被害人能请律师吗?立案侦查阶段被害人是可以请律师的,其实,刑事案件当中对受害人请律师的这个问题没有做任何的条件限制,受害人几乎可以......
·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有哪些
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有哪些检察官的辞退,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解除检察官的职务关系,取消其检......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
·构成故意伤害的要件具体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