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拘批捕诉讼判刑最长多久?

一、刑拘批捕诉讼判刑最长多久?《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如果不法分子做出了违法行为后,不仅会给其他公民的权益造成影响,同时也会给社会治安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那么公安部门也会在立案后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侦破,当对犯罪事实已经掌握到相关的证据后,公安机关也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在逮捕归案后也会及时的进行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能力鉴定该怎么做?
      工伤能力鉴定该怎么做?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准备私了的应当如何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准备私了的应当如何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准备私聊的应当按照实际的损失找保险公司赔偿即可。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


·遇到非法集资找什么部门投诉?
      发生了意外我们第一时间都会报警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遇见了非法集资我们不仅束手无策有些时候甚至会落入陷阱继而被犯罪嫌疑人骗了钱财或者是房产,......


·一、工伤鉴定伤残费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伤残费多少钱?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多久可以领取伤残待遇,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2、如用人......


·工伤认定后伤残补助由谁支付赔偿?
      职工在工作中身体受到工伤伤害后,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一系列工伤赔偿政策,其中,伤害程度较重,造成职工身体出现不同程度残疾,......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一、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第一步,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


·儿童有没有误工费凡是没有工作的人员
      儿童有没有误工费凡是没有工作的人员,都没有误工费,误工费是因为事故受到伤害,在治疗期间,工资受到影响,工作单位不给发放工资,造成的损失,给予......


·申请工伤鉴定过期了怎么办?
      申请工伤鉴定过期了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


·民法典64条规定的是什么?
      民法典64条规定的是什么在我国工商局依法登记公司法人以后,公司就可以正常的进行经营和运转了。但是如果说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要变更公司法人的话,......


·解除买卖合同报建费应该有买家承担吗
      解除买卖合同报建费应该有买家承担吗一、解除买卖合同报建费应该有买家承担吗?买家不需要承担报建费,买家无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话只需要支付违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