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土地使用权遗嘱范文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遗嘱范文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1、本人身份的说明,如近亲属情况。2、本人的继承人的身份说明,如身份证号码、住所等个人信息,防止重名或者出现名字错误,或者与身份证号码不符合的情况出现。3、遗嘱执行人的说明(确立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才需要),如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4、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5、本人资产的说明: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债务、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以及有无其他共有权人。6、签名及日期(注,签名须本人亲自签名)。二、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的写法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的复杂的,但是,在写遗嘱的时候也不能没有开头,没有结尾,直接写让谁来继承土地使用权,这样的一份遗嘱本质上来说根本就是无效的。另外,虽然土地使用权可以被继承,但土地使用权期限不会重新开始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挪用公款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您对于挪用公款这样的字眼,想必在影视剧当中都有见到过。其实从字面意义上大概也能理解到,挪用公款绝对是一种不正常的行为。既然是公款,是不允许私......


·农村房屋买卖反悔怎么办?
      随着城镇化发展,城市周边的农村出现较多的房屋买卖,这与在城市中房屋买卖有明显的差别,一些人在不清楚规定的情况下进行了房屋交易,之后出了问题的......


·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规定是什么?
      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规定是什么?劳动者依据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可以书面提出后立即走人,不需要等满一个月。个人......


·一、被胁迫放弃遗嘱继承后可以反悔吗?
      一、被胁迫放弃遗嘱继承后可以反悔吗?当事人采取威胁、强迫的手段迫使一方作出放弃继承存款的表示,并写下字据,其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其字据应无法律......


·撤销权善意第三人
      撤销权善意第三人一、第三人撤销权有哪些情形关于善意第三人撤销权。《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民间借贷收到法院传票不去会怎么样
      民间借贷法院传票不去,可以由人民法院拘传。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


·肝挫伤的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工伤鉴定的种类是分为很多种的,因为谁也没办法确定会遭到怎样的意外。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不论是哪一种工伤鉴定,都需要遵循相关的流程来进......


·协议离婚看守所在押可以吗?
      协议离婚看守所在押可以吗?与监狱服刑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可以通过起诉的办法离婚,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


·股权转让协议风险该如何防范?
      股权转让协议风险该如何防范?1、签订风险的防范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


·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
      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一、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