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建设为了保证质量,一定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置工程监理以及

工程建设为了保证质量,一定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置工程监理以及交付验收制度。但是尽管如此,还会有少数工程质量事故发生。这就需要工程质量保修过程了。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保修含义
  
  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后,会因一些之前没有发现的原因出现某些质量问题,为了保护发包人以及使用人的利益,同时对施工方在施工时的施工行为进行约束,加强对施工方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国家明确施工方工程质量保修的责任,并对一些工程的保修期限进行了最低规定。
  
  二、工程质量保修涉及的法律规范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三、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体来说,上文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还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解读了相应保修对象的保修期限,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进入我们网站,我们将有专业人士问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随着时代的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于更高水平的生活愈益追求,于是您争破了脑袋想去北上广。然而,由于条件的限制,买房定居成了问题。那么,在这里买房需要哪些......


·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环境污染都是噬待解决的大问题,保护环境,
      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环境污染都是噬待解决的大问题,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国家对于环境污染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政府也在大力宣传保护环......


·一、公司房租的违约金计入哪里?
      一、公司房租的违约金计入哪里?企业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其性质是企业正常营业活动以外发生的支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是什么?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主要是: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


·抵押合同纠纷要怎样解决
      抵押合同纠纷要怎样解决1、和解。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


·公证的遗嘱能随时更改吗?
      公证的遗嘱能随时更改吗?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三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


·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方式是什么?
      说起农民工,其实本身农民工所扮演的角色和其他的正常劳动者都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原因,导致农民工在社会生活当中的地位非常不受尊重,......


·南充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充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南充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


·1到10级伤残赔偿价格是由法律规定还是协商确定?
      110级伤残赔偿价格是由法律规定还是协商确定?1到10级伤残赔偿价格协商确定,但是协商之后的最终赔偿额度不得低于法律的最低赔偿标准。各个省、自治区、......


·诈骗未遂自首怎么处理?
      诈骗未遂自首怎么处理?诈骗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可以争取判缓刑。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